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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8章 马革裹尸(第1页)

六盘山上,已然白雪皑皑。

一支绵延盘绕于群山之中的队伍,正在缓缓行进着。

虎蹲炮和粮食给养放在狗爬犁还有矮脚马的爬犁上,随着大军行进。

这些狗,很多都是藏獒。

一只纯种的成年蕃獒,体重一百多斤,身长四尺,肩高两尺有半,身高体大,力壮如虎。

而且它极为耐寒,冰天雪地中也能露天卧睡。

用蕃獒拉爬犁,不仅仅是为了搬动物资,它还能辨识道路、提前发现山中猛兽。

对于雪崩、暴风雪等自然天气,也能提前产生警觉。

杨沅没有携带重炮,实在是太费周折了。

好在西夏本也没有难以攻克的雄城,最激烈的战斗都是野战,所以杨沅带了更轻便轻更易携带也更适合对付骑兵的虎蹲炮。

刚刚进入雪季,溪谷山坡上的积雪还不是非常的厚。

饶是如此,也是极大增加了翻山越岭的难度。

杨沅把全部骑兵交由时寒、高敢负责,由天水经陇道赴兰州,由此转战会州。

不只是骑兵,关中大叫驴和骡子也都载了士兵。

杨沅不只是要运骑兵过去,而是要运兵过去。

不过,更多的步兵,是由他亲自率领,翻越雪山。

杨沅留了足够的兵力和火力镇守箭筈关、宝鸡城和天水城、大散关。

由他亲自带队翻越大雪山的人马,约有近六万人。

人迹罕至的六盘山深处,险峰插云,隆冬之际,更是孤凄、苍茫而死寂。

这里极少有人来,但如今却出现了数不清的人类,一些猛兽也察觉到了危险,早就溜的远远的,以至于那些獒犬也没有嗅到它们的气味。

杨沅挑选来翻越雪山的士兵,多是身材高大、虎背熊腰的。

而且,杨沅把最精于爬山的疯魔兵团打散,以伍为单位,安插到各个小队,带领这些没有深山生存经验的士兵爬山。

所有的士兵,都配穿了羊皮袄、狼皮褥子、穿着青棉布的扎脚棉裤,手上套了厚厚的手套,头上戴了有护耳的狗皮帽子。

他们的鞋子下边,全都嵌了铁齿,方便登山,防止打滑。

每一伍还配备长索和钩耙两条。

历来曾经翻越来大雪山的军队,都没有杨沅这支部队的翻山准备齐全。

在毛茸茸的狗皮风帽下,都没有暴露任何脸部肌肤,因为就连眼睛上都蒙了黑色的细纱,以防止他们长时间置身于白雪皑皑的世界,造成雪盲。

攀越大雪山的过程,是枯燥的、乏味的,但是士兵们会自己找乐子。

他们有吃的,有穿的,冻不着,饿不着,减员现象就降的极低。

连续几天的行军,只有极少数倒霉蛋滑落山涧或峡谷,而其中死掉的更是极少。

杨沅很少与士兵们同寝同食亲裹赢粮,他并不觉得一定要这么做。

霍去病从不玩这一套,但是并不影响他的士兵骁勇善战并爱戴主将。

只要能给他们谋求更多的保障、战功和晋升的机会。

杨沅在这些方面可是做的极好的。

不过如今置身于莽莽山峦之间,大家全都裹成了球儿,他也不介意和士兵们蹲在雪窝子里,一边喝着肉沫汤,一边扯荤腔儿。

“大帅,等咱们打到兴庆府,抓了他们的王妃给你当小妾,给你暖脚暖被窝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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