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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富贵今年六岁,脑袋大身子大,被养成了一个大胖小子,吃得满嘴油光,抬头瞪了叶招娣一眼,大声说。
“妈,这是我们家,为什么要收留两个叫花子,把他们赶出去!
这样就没人偷吃我们家的五花肉了!”
“富贵说的真好!
叫花子就应该赶出去!
等哪天妈把他们扫地出门,让他们到大马路上去要饭。”
丁玉琴呵呵笑着,说着最残忍的话。
叶富贵大声附和,“叫花子,去要饭!
叫花子,滚出去!
这里是我家!
还不快滚出去!”
他光说还不够,拿起桌上啃排骨留下的骨头,冲着叶招娣扔了过去。
小小的孩子完全继承了叶志刚和丁玉琴的恶毒。
叶招娣微微低着头,垂在身侧的双手握成了拳头,用力捏紧着。
这里明明是她家!
是她家!
可是她连反驳一句都不能。
小时候,叶招娣曾说过类似的话,叶志刚一巴掌打过来,让叶招娣直接昏迷了一天一夜。
“小兔崽子,一个没爹没娘的野种,也敢这么跟我说话!”
自那之后,叶招娣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寄人篱下,为了活下去,为了弟弟,她不得不忍着。
无论是丁玉琴说的话,还是叶富贵的侮辱讽刺,叶招娣全都当做没听到,她只要守着弟弟就好。
叶招娣从客厅走过,走向屋子后面。
在后面是几家人共用的厨房,叶志刚蛮横的从共用地方隔了一个位置,当做叶招娣姐弟两人的栖身之所,他们彻底霸占了叶家。
邻居们敢怒不敢言,叶招娣和叶小满所住的地方,四面通风,夏天闷热,冬天寒冷,下雨天还会漏水。
但是他们已经住了整整五年了。
叶招娣最大的愿望,就是等她攒够了钱,带着弟弟搬出去。
哪怕她已经足够忍气吞声,但是丁玉琴还是不肯放过她。
啪嗒!
丁玉琴把手里的筷子一放,斜着眼睛瞪着叶招娣,“叶招娣,你别走,把话跟我说清楚!
你现在每天早出晚归的,到底是去做什么了?”
叶招娣不得不停下脚步,“我在裁缝铺子当学徒。”
“学徒,呵呵?”
丁玉琴面色逐渐凶狠,“叶招娣,你现在长大了,翅膀硬了,是不是觉得我很好骗?你一个做学徒的,怎么穿得起五块钱一件的衬衫?你倒是说啊!”
那件带着蝴蝶结的海军蓝衬衫,是叶招娣没藏好,被丁玉琴看到后抢了去。
当时丁玉琴就逼问叶招娣,她一个身上找不出几毛钱的人,为什么会有钱买新衬衫,“死丫头,你是不是偷偷藏了钱?我要搜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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