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不在这里的可是有十个野人,还有几个孩子。
“你说,我离去这几日,天一他们十多人都死了!”
“嗯。”
“怎么死的?”
他简直不敢相信,他特意在这里待了几日,确定天一可以狩猎兽群,才前往森林深处,怎么转眼间就死了。
天一可是他的得力手下,些许事情只要告诉他,他就知道怎么做,算是这个蒙昧无知时代,少数聪明的野人。
如此离去,他的心好难受。
天一:……
“天一是被羊角戳死的,有一个被大蛇吞了,有一个被毒虫咬了一口死了。
还有一个驱赶羊群时被剑齿虎吃了……地一是昨天狼群进入山下洼地,冲进去吃我们赶里面的兽群,他下去恐吓狼群时,最后被狼围着没有走掉,被吃了。”
曾长天听完扶额,面色十分不好,他还是严重低估了这个时代,野人生存的残酷。
他们没有自己的实力,在猛兽眼中,依然与其他猎物无异。
地一竟然无师自通,把兽群赶进洼地,真是可惜了。
这么惨,简直……简直……他如今竟不知如何形容。
他周身的无形无状的上位猎食者气息都要差一点溃散。
他看着这个明显是剩下野人中最强者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。”
“丁二。”
“你们今天都吃了吗?”
“上午挖了些根茎吃。”
……
曾长天挥手让他们跟上,朝山下走去。
来到山下,看着远处的野牛群,他悍然冲上去,抓起一头脱离兽群的野牛角,搂着牛脖子,猛然用力扭动牛头,野牛轰然倒地。
他右手握拳,青筋暴起,蜕凡初期的力量凝聚在拳头之上,然后狠狠地轰向野牛头颅,磅礴的力量直接让野牛头骨凹陷下去,野牛抽搐几下,彻底没了气息。
想起以前,同天一他们驱赶兽群的行动,如今竟有些想笑。
那时全然不懂,空有力量而不知如何使用。
如今去了一趟森林深处,突然间仿佛开了窍,竟然学会运用自己的力量。
曾长天扒开野牛皮,让这些部落成员尽情吃。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穿越加重生,妥妥主角命?篆刻师之道,纳天地于方寸,制道纹于掌间!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,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?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?别拦着我,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!...